于是,与艾弗森那段吃土经历一样的是,幼年詹为了面包,为了香肠,也打起了橄榄球。
在上四年级时,当时在场上司职外接手的詹姆斯曾在6场比赛里创下过19次奔袭达阵的记录。
而与后来艾弗森遇到了汤普森教练一样,在这一年,詹姆斯也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个贵人
——弗兰奇-沃克。
这位校橄榄球教练在听说詹姆斯要弃学时,气得火冒三丈的他找到了格洛丽亚
请把你的儿子交给我,你不能糟蹋这孩子的天赋,他未来一定会成为全美最好的外接手!
最终,格洛丽亚与沃克达成了协议。
由格洛丽亚想办法出房租,让詹姆斯长住在沃克家里。
而在与弗兰奇沃克教练的儿子小弗兰奇沃克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之后,他在篮球方面的才华也开始渐渐显露了。
1996年,就在苏枫与科比忙着参选时,当时的詹姆斯与几个小伙伴们一起组了一支篮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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