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陈曌更倾向于在自己的私人土地附近再买一块土地。
这块土地的面积不需要太大,二十公顷就够了。
在建厂土地方面的分歧就没那么大了。
迪恩.斯洛特的想法当然是希望只是租借土地。
或者是用土地来换取啤酒厂的一定利润分成。
而陈曌以及丹佛则是想要直接购买土地。
只有所有的一切都归属陈曌,陈曌才能够做绝对的决策。
虽说如果是租借土地,大山镇政府很难为此刁难啤酒厂,可是依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如果将来双方闹翻了,大山镇政府收回土地。
那么啤酒厂势必要因此迁厂,而迁厂肯定要影响生产,甚至是停产,最终影响到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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